星期一, 九月 18, 2006

吉大911:一个生命的消逝

这个帖子早就想发出来,可是每次连接到Blogger发布的时候,就断线,再试试吧。
最近在校庆,但校庆怎样的愉快都无法减少我对失去同学的思考,我把几篇相关的帖子保存在这里,算是一个纪念。

发信人: stefaniess (彩虹糖), 信区: DEE
标 题: 如果是您的孩子!?
发信站: 吉林大学牡丹园站 (Mon Sep 11 23:30:45 2006)


各位领导老师:
您好!
带着对您由衷的尊敬和无限的信任,写这封沉重的信~
不知道此时,您是否已经知道,今天(9月11日晚7点12分)发生在通往大学城路上的惨剧~~

一个三轮摩托车在大学城的路上急速行驶撞伤我校电子学院的同学,目击的同学们在第一时间里打了120和校园110,校园110通知大学城110,保卫处的人却一直没有到现场,焦急的同学们看着奄奄一息的受伤同学,又一次催促校园110的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按规定我们不能随便出车,需要请示上级领导."在人命关天的时候,规定显得如此没有人性.当死神的魔爪已经伸向我们的同学的时候,120也迟迟未到,肇事者当场逃逸.只有一群并不相识的同学,一面为此事愤怒着,一面心急如焚的等待救援.可惜的是,等120急救车到达的时候,年轻的生命已经陨落了,他死了,已经死了,半小时没有得到任何急救,死了,我们都知道什么是死了.是爹妈把他养了这么大,送到大学读书,等待他有出息成人的时候,他死了!是生命在盛放到最美丽的时候,正准备为自己的人生奋斗的时候,他死了!!是还有好多梦想没有实现,还想为社会贡献的时候,他死了!!!这是意外吗???是普通的事故吗???他不是死在大马路上,他躺在了每天去上学,自习的路上;他没有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他出事的那一段路根本没有路灯!他不是孤单的一个人,他临死之前很多好心的同学和他一样无助的等待着,乞求着救助的援手!有多少同学看见了黑红色的血迹,有多少同学眼看着同龄的人渐渐的死去,却无能为 Γ。。≌庋?氖率稻头⑸?谏肀撸?颐窃跄芷骄玻浚 一起交通事故,轻易的夺去了我们同学年轻的生命~~~本不该有机动车行驶的道路,激动的行驶,无人制止.本应该有路灯照明的路段,路灯短路,无人修理.安全的隐患始终像一条吐着红色芯子的毒蛇,总有一天会将无辜的生命吞噬~~今天就是一个最惨痛的事实!!!
很多问题都有待解决,很多问题都值得思考.现实在锻炼我们冷静的面对死亡?!还是要我们愤怒的控诉这残酷的现实?!
父母把我们送到学校,一方面是望子成龙,更多的是对学校的信任.如果家长们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学校的安全都得不到充分的保障的话,相信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答应的.相信您也是一样的,相信所有为人父母的人都是一样的心情.谁都有父母,谁也都是父母养大的...让我们换个角度去想,如果今天死的是自己的孩子?!
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对此事有所思量~送走评估,迎来校庆,现在看来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值得庆祝.

   此致

               一个伤心的学生.

发信人: excellentboy (lqqmexcellen), 信区: JLU
标 题: 转自牡丹园的文章,原作者“承认”911信息披露的“失误”
发信站: 两全其美网 (Wed Sep 13 18:31:55 2006), 本站(lqqm.net)


我的错误,我承认!!!
发信站: 吉林大学牡丹园站 (Wed Sep 13 17:29:12 2006)


9.11那天,一个同学由于车祸死在了大学城的那个坝上.我的同学目睹了事发的经过,第 一时间想到了我.想让我对此事报道一下,发在校园网上,希望引起学校的重视,引起同学们的关注,并引以为戒.
我上网的时候已经有帖子开始对此事发表评论了.因为不在第一现场,是通过同学的转述 和侧面的了解,当然带着真情实感也夹杂了一些主观的情绪,加了些新闻记者采访时常用的 合理想象.于是就写了一份书信形式的贴子挂了上去.发了帖子之后再也没做任何的评论.我 所写的只是站在当时学生的角度,还原一个客观事实,当然,这样的"事实"在没掌握第一手材 料和没有详细了解车祸真相的时候显的非常的不客观.有几个地方出现了与事实不相符合的 严重错误,变成了一则"假新闻".但是我的章中没有一句指责,没有一句反动,并没有是把事 实扭曲,而是对事实了解不充分造成了片面,尤其是对相关负责部门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在此表示抱歉!
好的新闻记者是还原事实,把真相放在面前(这件问题上我没有严格的遵照客观事实,所 以不是个好的新闻人),留给众人评说.评说的人是不用负责的吧,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相当 的敢说,自上至下的开始抨击漫骂.如果都是我的帖子造成的影响,那么从某个角度上看,我 是不是该带点骄傲呢?!骄傲真不敢想,却也没想到当了替罪羊!!!保卫处找到学院,指名道姓 的找我,在保卫处处长的办公室里,共6位领导老师和我进行了深刻的交流,领导老师们在百 忙之中对我的问题进行了1个多小时的探讨.(中午都没有去吃饭.)我被当成了所有不实言论的根源,很多人都表示是跟了我的帖子发表的言论.
所以,我是"罪魁祸首",给学校带来了不利的影响,给保卫处工作带来了困难.人心项背, 使保卫处在同学心目中失去了公信.这些都挂到小女子的脑袋上.这个帽子被无数的跟贴同 学齐齐的扣上来,我被认为是导火线!还好,我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强,如果想不开的话,是不是该找个大日子,从行政楼的顶上飘下来谢罪!
我承认错误的态度相当诚恳,错就是错了,我不推脱.但是我必须告诉大家,我错在哪!今天终于正面的了解到事实的真相,在此以正视听!

第一:目击的保卫处的工作人员说:当时并不是一辆三轮摩托车肇事,而是一辆普通摩托车 .所以我在帖子中"一个三轮摩托车在大学城的路上急速行驶撞伤我校电子学院的同学"是 当时主观臆断的,这个错误的确十分不应该,过于经验主义,因为大学城路上卖水果和烧烤 的商贩,用的都是三轮摩托.对这个错误郑重的表示歉意.
第二:当时不是校园110迟迟没有到,在大学城的坝上有保卫处值勤的人在场,出事的时候 他在第一现场,而且迅速的通知了领导.(所谓110 没到,是110的车没到,而被同学们误会. 人已经死了,车来了也没有用吧.)在现场始终有校保卫处的人维持现场秩序!在此再次告 诉大家,当时保卫处的领导和干事都是在最短时间赶到的,很好的控制了局面.

第三:这位电子学院的同学根本不住在大学城.所以:我当时帖子上说写的"他死在了每天 上学,自习的路上"这句话不属实.这个错误似乎不重要.难道说因为他不是住在大学城,不熟悉地理环境,所以就可以成为他出车祸身亡的理由吗?!可能此事比较愤怒的是住在大学城的同学,由此事件联系到自己的安全.我也是其中一员!
在保卫处了解到,根据当时的情况,受伤的同学在事发后已经奄奄一息,但是由于伤势不 明,校园110必须要等到120赶到,不能轻易的给受伤同学进行急救,为了避免更严重的后果, 不能够轻易的移动伤者.所以,校园110已经尽到了最大的责任,维持了现场的秩序,并且通知 120.同时协助交警大队把肇事者家属收押进行调查.肇事者自己也身受中伤,保卫处的领导 们说,目前应该收押在铁北医院.所以,从校园110的角度出发,在这件事情上,他们履行了自 己的职责.对于各界在这件事情上对学校保卫处的指责,确有不当之处!在保卫处了解到:大 学城的这条道路是属于市政府的,学校强烈的要求和申请下,才批准设置治安管理亭,在这期间已经有效的维护了大学城的治安.
如果各位跟帖的是因为我的帖子而展开对学校和保卫处的谩骂和抨击,那就太过牵强了 .能发帖子的人,相信大部分都是心志健全的,都有基本判断是非的能力.我作为吉林大学的 一名学生,没有任何想要损害学校名誉,攻击学校工作部门的想法.我也没有说过任何反动的言论.现在把这样的责任和罪名都扣到我的身上,真是倍感压力.至于"按规定我们不能随便出车,需要请示上级领导."保卫处的说法是,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这样的话,究竟是谁说的,也只有他自己清楚!难道这也是我自己捏造的?!苍天有眼~~~
在帖子中我更多的表达的是对安全隐患的担忧(我也住在大学城),这有错吗?!对事件经 过的描述也绝非扭曲,只是有些细节没有完全掌握而影响了其真实和客观,这样的错误我承 认.但是我没有要煽风点火,制造事端的能力,对我的那些言论给学校和各级部门带来的压 力表示抱歉.相信很多人的过激言论也是出于"爱之深,恨之切"的心情.一面,保卫处的领导 和老师对学校中诸多的职责与谩骂表示心寒,毕竟他们也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一方面,同学们 站在自身安全受到威胁的角度看待这件惨烈的事情,有的想法就显得过激和片面!现在需要的是双方的理解,也需要时间来冲淡这些血腥的事件.
如果说根源的话,这次事故是根源,没有事故就没有这么多"惹祸"的帖子,可谓一石激起 千层浪,很多问题都不是一天两天就形成的,但是追究一个结果的时候,找到了我的头上,呵

呵,我算老几啊?无非就是替罪羊!
p.s:被删帖的同学也别再有什么牢骚了,站在我的角度上看,删你算不错了!

我的回复:
默认 回复: 吉大911:一个生命的消逝

很明显就是被逼着写的,当年我在BBS上发帖子,先是封我号,然后撤销我版主,最后就是找到学院来谈话。吉大的这种做法早已被同学所熟知。
发生了事故,保卫处不出来承担责任,不去安抚同学的紧张情绪,却找替罪羊,控制言论,我只能说无耻,这个保卫处应该改名,叫保卫官员处,不是保卫学生处。
上面提到的三个失实,第二个是核心,其他只是语言上的错误,和责任没有关系。保卫处为了推脱不及时救助的责任,编造谎言“所谓110 没到,是110的车没到,而被同学们误会.人已经死了,车来了也没有用吧.” 找110是希望110能够帮助受伤的同学,不来车,只维持秩序,难道是组织参观,教育后人呀。110车为什么迟迟不来,这是问题的核心,120为什么也迟迟不来,他们之间到底是怎样联系的,谁是责任人。难道被撞的同学当场就没救了吗?人是否能救是要医学诊断,有医生的论断,难道现场维持秩序的110就可以宣布死亡,不用救助了吗?如果不用救,后来的120是来收尸的呀,领导是来吊唁的呀。
所以,综上所述,学校负有绝对的责任,而且比以前的描述中责任更大(以前不知道保卫处有人在现场,现在在现场却不作为)。这份责任是永远不能推脱的,可惜这些话不能在牡丹园说。如果有人看到了,请转到牡丹园,曾经的ID-Quixote。

星期六, 九月 16, 2006

吉大校庆60周年

好久没有更新Blog了 ,自己真的很懒,今天校庆了,还是发表一下祝福吧。
早上在“日月光华”发别了祝福和期望的帖子,也发了一些成就的帖子,让更多人了解吉大的过去和现在,让更多人对吉大的未来报以美好的期待。
现在帖子转过来:

发信人: pack (猫好多呀), 信区: Universities
标 题: 复旦吉大校友祝母校生日快乐
发信站: 日月光华 (2006年09月16日10:19:53 星期六), 站内信件

高校严格的舆论限制制度让我只能在这里发表祝福。
希望学校可以更多考虑学生的利益,为学生服务;
减少学生的负担,关注学生的发展,别拿学生的青春当儿戏。
希望学校可以更多考虑青年教师的利益,为普通服务在一线的老师服务;
提高教师的待遇,提供发展的机会,留住人才,培养人才。
希望学校可以更多考虑大学的利益,为理想和目标服务;
削减臃肿的机构,杜绝官僚的作风,为改革放行,为发展让路。
牡丹园已经被封的ID:Quixote